阿里地区

名称

阿里地区

拼音

Nga'ri Dìqū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西藏自治区

所在区县

阿里地区

名称含义

“阿里”,藏语意为“领地、属民”。原称“象雄”。史籍中称“象雄”为“羊同”。《通典·边防六》载:“大羊同,东接吐蕃,西接小羊同,北直于阗。东西千余里,胜兵八九万,辫发毡裘,畜牧为业”。“大羊同”指“中象雄”-今阿里地区;“小羊同”则指“里象雄”-今藏北一带。

名称起源

1960年,设立阿里专区。1970年11月,更名为阿里地区。

名称历史

7世纪前,黎聂秀在此地自称为王,自称象雄阿巴尔,后发展为象雄部落联盟,古象雄地域分为里、中、外三大区域,今阿里地区为腹心地带。唐贞观十八年(644,藏历木龙年),雅砻悉补野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攻打象雄,使之归入吐蕃。唐会昌二年(842,藏历水狗年),吐蕃政权末代赞普死后,其后裔吉德尼玛衮在宫廷中失败,逃至阿里地区,建立了一个小王朝,吉德尼玛衮将阿里地区分封给3个儿子,其中古格王国即第三子祖德衮的封地。11世纪,古格王拉德将辖区内的协尔等三地赠给大译师仁钦桑布。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藏历第四饶迥土虎年),阿里归属蒙古国。元至元十七年(1280,藏历第五饶迥铁龙年),元朝始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明洪武八年(1375,藏历第六饶迥木兔年),明朝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正统五年至明成化六年(1440至1470年,藏历第七饶迥铁龙年至藏历第八饶迥铁虎年)间,古格一度被拉达克占领。崇祯三年(1630,藏历第十一饶迥铁马年),古格王朝覆灭,阿里地区受拉达克统治。清康熙二十年(1681,藏历第十一饶迥铁鸡年),噶丹次旺率蒙藏部众进兵阿里,康熙二十二年(1683),阿里全境归附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丹次旺管理。康熙二十二年(1683,藏历第十一饶迥水猪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噶尔昆沙设立堆里噶本。1915年(藏历第十五饶迥木兔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日土、达巴等地设立察肖。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后,设阿里噶本。1954年,设立阿里总管。1956年,设立阿里基巧办事处。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阿里专区。1969年12月,中央依据西藏建议,批准阿里专区交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管,行政区划仍属西藏。1970年11月,阿里专区更名为阿里地区。1979年3月,中央决定,阿里地区恢复由西藏自治区管理。

阿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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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