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扶余市

拼音

Fúyú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城市

松原市

所在区县

扶余市

名称含义

扶余,古代扶余国(又作夫余国)之名。

名称起源

2013年1月24日,同意撤销扶余县,设立县级扶余市。以沿用扶余县之专名得名。

名称历史

原为是古濊貊人世代繁衍生息之地。西汉初期濊貊建立夫余国,今扶余地方为其属地。勿吉灭夫余后,为勿吉伯咄部居地。渤海国时属夫余府。辽属宁江州。金时分属上京路隆州府利涉县和会宁府会宁县。元代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明代曾在此地设置撒叉河卫。后金立国后,在此立官军队站,称伯都讷站。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在伯都讷站南20千米处筑城,名新城(今松原市),驻伯都讷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设伯都讷厅。雍正五年(1727),设长宁县,理民务,隶奉天府尹,副都统衙门专理旗务,乾隆二年(1737),废,十二年(1747),设伯都讷巡检司,属吉林厅。嘉庆十五年(1810),置伯都讷厅,辖区为今宁江区(江北部分)、扶余市、榆树市。光绪二年(1876),移治今榆树市,三十二年(1906),还旧治,升厅为新城府。1913年,废府改置新城县。因与直隶省(今河北省)新城县重名。1914年,改称扶余县,取古扶余名,属吉林省滨江道。1929年,直属吉林省。1947年,改属黑嫩省。1949年,复属吉林省。1955年,属怀德专区(后改公主岭专区)。1958年,改属白城专区。1968年,属白城地区。1987年,撤销扶余县,设立县级扶余市,属白城地区。1992年,撤销扶余市,改置松原市(地级);原扶余市辖区改设扶余区。1995年,撤销扶余区,分设宁江区和扶余县,县人民政府迁三岔河镇。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县级扶余市,由松原市代管。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