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

名称

桂林市检察院

拼音

Guìlín Shì Jiǎncháyuàn

类别

党政机关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象山区

所在街道

象山街道

经度

110.281398

纬度

25.276095

名称含义

领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名称起源

因所在政区和行政职能而得名。

名称历史

1910年7月9日,广西第一个检察机关桂林地方检察厅在桂林宣告成立,其下设临桂初级检厅。1951年9月和1953年4月在桂林地市分别成立广西省人民检察署桂林专署和桂林市人民检察署。1978年10月和1979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桂林检察分院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恢复重建。1998年10月,桂林地市合并,新成立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十八个基层检察和一个派出检察院,内设17个部门。

桂林市检察院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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