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瓢里镇司法所
拼音
Piáolǐ Zhèn Sīfǎsuǒ
类别
党政机关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所在街道
瓢里镇
经度
109.8381064
纬度
25.8506034
名称含义
在瓢里镇行使司法管理职能的政法机构。
名称起源
以驻地和职能机构定名。
名称历史
1988年5月22日,县司法局《关于各乡镇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所的批复》(龙司法字(1988)第10号),同意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所。1999年4月19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司法办改建为司法所的通知》(龙编[1999]7号),批准将各乡镇的司法办改建为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由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编制属乡镇人民政府。 2002年5月20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行政机关专项编制调整分配的通知》(龙编[2002]52号)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的编制纳入龙胜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内,但司法所的人、财、物仍然实行乡镇和司法局双重领导和管理并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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