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南乡

名称

蓼南乡

拼音

Liǎoná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九江市

所在区县

庐山市

名称含义

蓼:指植物名,一年生草本,多生于水边;南:指方位名,与“北”相对;乡:地方政府的行政区域名称。故名。

名称起源

在鄱阳湖畔,有一个湖汊叫内湖,每到冬干季节,内湖的滩涂上就会长出大片的细小野花,名叫蓼子花。1974年初,为了改善内湖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人工开凿了一条全长2公里左右的沟渠,取名蓼花池。蓼花池的开凿,适时调节了鄱阳湖内湖水位,为周边群众防汛抗旱提供了便利条件。因位于蓼花池南侧,而得名蓼南乡。

名称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区桥南乡和三区团结、建设等6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蓼南、新池乡。1958年成立蓼南人民公社。1962年析置新池人民公社。1968年还属蓼南人民公社。1972年复置新池人民公社。1984年撤社建蓼南乡。2001年12月新池乡并入蓼南乡。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属庐山市。名称沿用至今。

蓼南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