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

名称

周市镇

拼音

Zhōushì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苏省

所在城市

苏州市

所在区县

昆山市

名称含义

“周市”,原作“周墅”,意为周姓族人聚居之地,后以方言谐音改作“周市”。镇以此为名。

名称起源

1990年11月,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名称历史

春秋属娄邑。清康熙九年(1670),《昆山县志》便载有周墅镇名。清雍正二年(1724),昆山、新阳两县分治,属新阳县。清宣统元年(1909),境内设周墅乡、陆家桥乡。1912年,属昆山县。1929年,属昆山县第十区。1934年,属第八区;同年12月,更名为巴城区。1949年,属昆山第一督导区;同年5月,设三塘、周墅、金鸡3乡,属巴城区;同年11月,分属巴城区、周墅区。1950年1月,撤销金鸡、三塘2乡,分设为新镇、杨木、清水等9个乡,其中杨木、清水2乡属巴城区,新镇等7乡和周墅乡属周墅区。1954年,新镇等3小乡划属蓬阆区,其余改属巴城区。1956年3月,新镇等3乡合并为新镇乡,毛竖等3乡合并为城北乡,杜桥等4乡合并为陆桥乡,与周墅乡同属环城区。1956年8月,陆桥乡并入周墅乡,新镇乡并入城北乡。1958年9月,周墅撤乡建人民公社。1966年4月,改名为周市公社。1983年6月,改建为周市乡。1990年11月,周市撤乡建镇。2000年4月,撤销周市、新镇2镇,组建新的周市镇。2003年12月,陆杨镇撤销,原镇之东、北部的6个村以及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周市镇。

周市镇

周市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