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街道

名称

留下街道

拼音

Liúxià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杭州市

所在区县

西湖区

名称含义

晚清光绪《钱塘县志》根据抄自明朝《西湖游览志》的传说,记载为:“宋建炎三年七月,高宗南渡,幸西溪,初欲建都于此,后得凤凰山,乃云:‘西溪且留下。“

名称起源

2007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批准文号,杭政函〔2007〕188号。

名称历史

元明清留下镇属杭州府钱塘县。1949年后,仍称留下镇,属杭县。同年10月杭县置三墩区,辖留下;翌年5月设留下区,为留下区辖镇。1958年4月撤杭县后属杭州市,改称留下人民公社。是年五常、闲林埠乡并入,名仍。1964年析出复置留下镇。1968镇并入公社。1969年撤西湖区建杭州郊区,留下公社划归郊区。1977年撤销郊区,留下公社复划归西湖区。1981年11月析出再置留下镇。1984年10月改称留下乡。同年12月乡、镇合并仍称留下镇。2007年12月,撤镇设留下街道至今。

留下街道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