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乡

名称

东方红乡

拼音

Dōngfānghó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鹤岗市

所在区县

东山区

名称含义

寓意太阳升起的地方。

名称起源

1984年命名。

名称历史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设置获幸、新照两个乡。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名称沿用至今。

东方红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