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东方红乡
拼音
Dōngfānghó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鹤岗市
所在区县
东山区
名称含义
寓意太阳升起的地方。
名称起源
1984年命名。
名称历史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设置获幸、新照两个乡。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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