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

名称

新都区

拼音

Xīndū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四川省

所在城市

成都市

所在区县

新都区

名称含义

以蜀王开明曾自郫邑徙都于此,取新置一都之意故名。

名称起源

2001年11月,撤销新都县,设立成都市新都区。

名称历史

前7世纪左右,新都与广都、成都并称蜀中名城。秦惠文王九年(前316),秦惠文王派张仪、司马错灭蜀。至迟至西汉吕后元年 (前187),置新都县(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归蜀郡管辖。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分割巴、蜀地,设置广汉郡,新都县划归广汉郡。王莽新朝时期,改广汉郡为旧都,新都属旧都。东汉建武元年(25),公孙述据蜀,改广汉郡为子同郡,新都属子同郡。公孙述败亡,东汉恢复西汉旧制,新都属广汉郡。晋泰始二年(266),分益州之地置梁州于汉中,分广汉郡置新都郡。新都郡属梁州,郡治在雒。咸宁三年(277),晋武帝封皇子司马该为新都王,改新都郡为新都国。太康六年(285),废新都国,复为新都郡。同年废郡,新都以县仍属广汉郡。晋安帝时期,设始康郡寄治成都,领始康、新城、谈、晋丰4个侨县。梁天监元年(502),废除无领地的侨县、侨郡,始康郡治由成都迁入新都,废其原领侨县,划入新都县。西魏废帝二年(553),平蜀,废始康郡,新都改属益州蜀郡。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新都县为兴乐县。隋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撤销兴乐县并入成都县,隶属蜀郡。唐武德二年(619),恢复兴乐县,随即复名新都县,隶属益州。唐末、五代、宋、元、明、清,新都隶属多有更迭,新都名称未变,相沿至民国。1935年,国民党政权统一川政,设四川省政府,将四川省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新都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年后,四川省划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个行政公署,新都县隶属川西行署温江专员公署。1960年2月,撤销新都县,并入新繁县。1962年10月,恢复新都县建制。1965年7月,撤销新繁县,并入新都县。1983年3月,撤销温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成都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新都归成都市管辖。2001年11月,撤销新都县,设立成都市新都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