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

名称

巴楚县

拼音

Bāchǔ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喀什地区

所在区县

巴楚县

名称含义

巴楚,巴尔楚克的简称,维吾尔语,意为全有。

名称起源

地处叶尔羌河中游、喀什河下游,地饶水草,故名。

名称历史

西汉时属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尉头国地。三国北魏时属龟兹。隋属疏勒。唐代为安西都护府下属的尉头州。元代属别失八里行尚书省。明代属东察合台汗国,后属准噶尔。清乾隆年间设军台,称巴尔楚克台,为叶尔羌到阿克苏十六军台之一。1761年,设叶尔羌办事大臣,巴楚归叶尔羌管辖,是阿克苏与叶尔羌、喀什噶尔间的军事、交通重镇。1877年,清军刘锦棠率部平定阿古柏之乱,驻扎在巴尔楚克。1883年,置玛喇巴什直隶厅,属喀什噶尔道。1903年,直隶厅改设为州,称巴楚州,隶莎车府,下辖八大庄。1913年,改设巴楚县,属喀什噶尔道。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1943年,属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后,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1950年,成立巴楚县人民政府。1956年,复改喀什专区。1978年,后属喀什地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