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

名称

乌苏市

拼音

Usu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塔城地区

所在区县

乌苏市

名称含义

乌苏,蒙古语,意为积雪的黑水河。

名称起源

乌苏为库尔喀喇乌苏简称。有库尔河流经,以河得名。1913年,由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改县时定名乌苏。维吾尔族语称“西湖”,因清代曾在城北西湖设官衙,故名。

名称历史

西汉、东汉,为西域都护府下辖乌孙东境。其间,汉神爵二年(前60),乌苏地区随西域并入祖国版图。三国、西晋、东晋、十六国(220—420),乌孙东境。南北朝(420—589)、魏(420—556)时为悦般属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高车据有此地。孝明帝熙平元年(516),此地属嚈哒。北周(557—581年)时,属突厥。隋太祖文帝仁寿三年(603),乌苏属铁勒部;后归西突厥统治。唐贞观十五年(641),为处木昆部。显庆二年(657),隶属北庭大都护府下的延都督府。垂拱元年(685),属昆陵都护府。开元年间(713—741),唐政府又在此设黑水守捉(今乌苏镇境内)、叶河守捉(今奎屯市境内)、东林守捉(今四棵树附近)和西林守捉(今古尔图附近)。代宗大历年(766—779)后,乌苏为葛逻禄部领地。咸通七年(866),乌苏为北庭(高昌)回鹘属地。宋绍兴二年(1132),乌苏入西辽,为北路要地。元属别失八里行尚书省。明至清初成为卫拉特蒙古诸部落游牧地,称此地为库尔喀喇乌苏。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库尔喀喇乌苏办事大臣。乾隆三十六年(1771),土尔扈特部东归,东路二旗被安置在库尔喀拉乌苏西南。乾隆三十七年(1772),库尔喀喇乌苏改设领队大臣,隶属乌鲁木齐都统管辖。乾隆四十六年(1781),改领队大臣为同知;乾隆四十八年(1783),撤同知改设粮员,隶乌鲁木齐都统;同年筑庆绥城官衙由西湖迁此。光绪十二年(1886),复置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设抚民同知加理事衔,隶于镇迪道。光绪十三年(1887)九月起,二旗的行政权大部分被直隶厅同知所接管。至民国时期,行政权名存实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蒙古盟旗的权力被彻底废除。1913年,撤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设乌苏县,隶属迪化道。1917年,划归塔城道(后改为塔城行政区)。1943年以前,乌苏定为二等县。1944年1月,定为一等县。1950年4月28日,乌苏县政府奉命改为乌苏县人民政府。1954年11月,乌苏县隶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专区。1996年9月6日,撤县设乌苏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