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镇

名称

普陀山镇

拼音

Pǔtuóshā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舟山市

所在区县

普陀区

名称含义

普陀山古称补陀洛迦山、普陀洛迦山或补怛洛迦,为梵语Potalaka的音译,意译为“小白华”、“光明山”或“海岛山”,源于《华严经》。岛以山为名,镇因设普陀山岛,故由此而得名。

名称起源

1989年6月,由普陀山乡政府申报,经舟山市政府审核批准予以命名。

名称历史

唐前属鄮县、鄞州。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以舟山群岛置翁山县,属翁山县安期乡。大历六年(771)翁山县废,属余姚郡鄮县。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县,属鄞县。北宋熙宁六年(1073),在旧翁山县地建昌国县,属昌国县安期乡三山里。元因之。洪武十九年(1386),朝廷实行"海禁"政策,强徙岛民入内地,次年昌国县废,改属定海县(今宁波市镇海区和北仑区)。清顺治十三年(1656)十月,朝廷再次强迁岛民入内地。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旧昌国县地建定海县,属定海县安期乡,有法雨、吉祥、飞沙、梵岙、后岙、虓虎6岙。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置定海直隶厅安期乡洛迦庄。宣统二年(1910),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属定海直隶厅洛舵乡。 民国初沿袭清制。1919年,改编城镇、乡自治区,协和乡属定海第七区。1934年,划分为定海县第五区桃一、桃二、桃三、桃四、桃五5个乡,1935年合并第五区桃花乡,1936年撤区设乡镇联合办事处,属第四办事处。1945年后为六横区桃花乡。1949年改设为六桃区桃花乡。 1934年建普陀山乡,属定海县第二区,为普陀山建乡之始。1945年改为定海县普陀区普陀山乡,1946年又改为定海县沈家门区普陀山乡。 1950年5月解放,仍属定海县沈家门区普陀山乡。1953年4月,以舟山群岛成立舟山专区,建普陀县,属普陀县普陀区。1956年,起直隶于普陀县。1958年10月,改建为舟山县东海公社普陀山大队,1959年1月,设沈家门公社普陀山管理区。1961年10月,建舟山县普陀区普陀山人民公社。1962年5月,舟山专区恢复,复属普陀县。1963年,葫芦岛从普陀山乡析出,成立葫芦乡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改建为普陀山乡。1989年,撤普陀山乡,改建普陀山镇,镇政府驻磐陀庵(梅岑路119号),名称沿用至今。

普陀山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