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塔乡

名称

茅塔乡

拼音

Máotǎ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十堰市

所在区县

茅箭区

名称含义

“茅塔乡”指境内茅塔河,详见陆地水系类登记表《茅塔河》。“乡”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名称起源

以区域内河流名称而命名。

名称历史

1984年4月,白浪公社撤销,成立茅塔乡和大坪乡,隶属白浪区公所;1986年9月,茅塔乡、大坪乡随白浪区公所并入茅箭区;2001年4月,大坪乡并入茅塔乡,设立茅塔乡大坪办事处;2002年12月,大坪办事处撤销。

茅塔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