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源乡

名称

峰源乡

拼音

Fēngyuá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丽水市

所在区县

莲都区

名称含义

乡以境内主要河流峰源溪(亦称葑源渠)而得名,峰源即“葑源”同音演变。

名称起源

据《丽水县志》卷三载,葑源渠在县南五十里,源出大杉源山,一名上坑,灌田百顷。198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复设峰源乡。

名称历史

辖境1949年属云和县,为峰源乡和包山乡。1958年划归丽水县,两乡合并属丽云公社称峰源管理区。1961年建立峰源公社。1984年2月建峰源乡。2006年8月郑地乡并入。名称沿用至今。

峰源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