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

名称

昌黎县

拼音

Chānglí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所在城市

秦皇岛市

所在区县

昌黎县

名称含义

昌黎,“黎庶昌盛”之意。

名称起源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广宁县改名为昌黎县。

名称历史

秦时属辽西郡。西汉始置絫县仍属辽西郡。东汉时属幽州刺史部辽西郡,絫县撤销,并入海阳县。三国时属魏辽西郡。西晋时属辽西郡海阳县。东晋十六国时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北燕。南北朝时北魏到东魏属平州辽西郡肥如县地、北齐属北平郡。隋、唐为卢龙县地。唐营州柳城县曾侨置于此。辽太祖为安居定州俘户置广宁县于此,并为营州治。金皇统二年(1142),废营州,广宁县改属平州。大定二十九年(1189),改广宁县为昌黎县,取东汉昌黎县(今辽宁义县)旧名。寓“黎民百姓昌盛兴旺”之意而名。元至元七年(1270),省入抚宁县,十二年(1275),复置,属滦州,后改属永平路。明、清属永平府。1913年,属直隶省渤海道,后改属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1949年,划归河北省唐山专区,为专员公署驻地(1958年迁驻唐山)。1960年,改属唐山市。1961年,复属唐山专区。1968年,属唐山地区。1983年,划归秦皇岛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