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

名称

高阳县

拼音

Gāoyá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所在城市

保定市

所在区县

高阳县

名称含义

高阳,因位于古代高河之北,“水北为阳”,故名。

名称起源

秦置高阳县。以古高阳邑而得名。

名称历史

春秋为北燕地。战国为燕之高阳邑。秦置高阳县,属河间郡。西汉沿置高阳县,属涿郡。新莽时,改高阳为高亭,属垣翰。东汉复旧称,先属河间国,后属博陵郡。三国改属河间郡。西晋泰始元年(265),高阳县属冀州高阳国。北魏皇始二年(397),随郡划归安州。北齐,北周均为瀛州高阳郡所辖。隋朝开皇三年(583),直属瀛州。十六年(596),设置蒲州,高阳为州治。大业三年(607),并州改郡,改属河间郡。唐朝武德四年(621),于高阳复置蒲州。贞观元年(627),改属瀛州。五代时均属瀛州。宋初为河北东路瀛州所辖。至道三年(997),改属河北西路顺安军,升为军治。熙宁六年(1073),并入顺安军,高阳降为镇。十年(1077),复升为县。金天会七年(1129),属中都路。元至元二年(1265),属河间路,后改属顺天路安州。明洪武三年(1370),徙治今址。十一年(1378),省入蠡县,十三年(1380),复置高阳县,属保定府安州。清属保定府。1913年,属范阳道。1914年,属保定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1939年,改属冀中四专区。1944年6月,改属冀中九专区。1948年,冀中解放区析高阳县城关置高阳市。1949年,撤销,属河北省保定专区。1958年,蠡县并入。1960年,属保定市。1961年,复属保定专区。1962年,蠡县析出。1968年,属保定地区。1994年,保定地、市合并,属保定市。

高阳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