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

名称

达拉特旗

拼音

Dalad Qí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所在城市

鄂尔多斯市

所在区县

达拉特旗

名称含义

“达拉特”系蒙古语,其含义和由来有三种说法:①意为七十之部(由词根“达拉”(即七十)和表示复数的尾音字“特”构成),该部很可能是由七十个勇士,或者贵族的子孙繁衍而成。②意为祭肩胛骨之部,因该部有祭祀胛骨的习俗。老者云:“他们的祖先是守护窝阔台伊金神灵及肩胛骨的达尔扈特”。③系“塔拉特”一词的演变,汉释为“平原”,以达拉特旗的地理、地形而名。

名称起源

清顺治六年(1649),以达拉特部属地置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俗称达拉特旗。以蒙古语“达拉特”得名。

名称历史

明天顺年间蒙古族入牧。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蒙古后,属鄂尔多斯万户。王爱召为万户济农驻所。清顺治六年(1649),以达拉特部属地置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俗称达拉特旗。扎萨克初驻巴尔哈逊湖(今树林召)。清末黄河两岸垦区属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垦务局。1925年,西北部黄河北岸垦区大部分划归临河设治局,东部黄河南岸部分垦区划属包头、萨拉齐二县。1941年,属绥远省第三区行政专员督察公署。1950年,废除旧制成立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初治旦展召,1953年,移治树林召。1954年,绥远省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改属鄂尔多斯市。

达拉特旗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