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李镇

名称

木李镇

拼音

Mùlǐ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淄博市

所在区县

高青县

名称含义

因驻地村名“木李村”而得名。

名称起源

明初,李姓自河北省枣强迁此立村,因“李”字是由“木”和“子”组成,经商议定为“木李家”,后简称“木李”。因木李村位于木李镇中心,命名为木李镇。

名称历史

西汉元朔四年(125年)汉高帝封娄敬畏建信候,封底为建信县,辖木李一带;东汉末年,建信县已废,木李一带属临济县,属乐安国;十六国时期,临济县属平原郡;隋统一后,木李一带属邹平县地,一直到清末; 1935年,木李属青城县第四区;1948年高苑、青城二县合并后,为高青县第六区;1956年高青、齐东二县合并后,为齐东县木李乡;1959年撤销齐东县后,属邹平县青城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高青县后,为高青县青城区木李人民公社;1971年撤区并社,改为青城人民公社木李管区;1984年高青县划为十九个乡镇时,设立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三个管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杨坊乡的杨坊管区划归木李乡管辖。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1991年,由杨坊管区的8个村和木李管区的14个村组建清河管区,至此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杨坊、清河5个管区。1998年,撤乡建镇,更名为木李镇。现在的木李镇,辖5个管区,37个行政村。

木李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