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

名称

思茅区

拼音

Sīmáo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云南省

所在城市

普洱市

所在区县

思茅区

名称含义

来历有二:一说,三国时期,率兵南征的诸葛亮来到思茅坝,并在洗马河边安营扎寨,这时他看到四周有几处依稀可见的茅庐,一时让他想起刘备“三顾茅庐”的往事,思乡之情油然而生,故把这个地方取名为“思茅”;二说,因思茅区原为“思摩部”,也称为“丝毛”、“思毛”、“思么”,是少数民族“思摩”部落的音译,后因行政区划体制改革,故而得名思茅区。

名称起源

因古代名人命名、民族译音及建制得名。

名称历史

南宋嘉定元年(1208),始建思摩部,属威远睑;元朝二十五年(1288)设步日思摩甸长官司,属元江府;明朝永乐四年(1406)思摩部归车里宣慰司管辖;明朝隆庆四年(1570),设版纳勐拉,有思毛村、思茅寨,隶属车里宣慰司;雍正七年(1729),置普洱府,设思茅通判,派流官管理六大茶山(倚邦、清蛮砖、莽芝、革登、攸乐、曼洒)事务,兼设攸乐同知。清雍正十三年(1735)设思茅厅,改土归流,将攸乐同知移驻思茅,更名为思茅同知,治所蛮洛坡头(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隶属普洱府;将六顺土司辖地划为上、中、下三甲。民国元年(1912 年)7 月,思茅厅同知柯树勋报呈《治边十二条》,主张“设流不改 士”,实行“汉官管土官,土官管土民”的政策,被省都督府采纳;民国二年(1913 年),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省府委任柯树勋为总局长,将思茅厅管辖的八版纳及攸乐土 目等地划出,隶属普洱道辖;1949年2月,思茅县解放;1950年5月,思茅县人民政府正式建立;1958年11月,撤销思茅县,辖区合并于普洱县;1981年5月,恢复思茅县;1993年,撤县设市为思茅市(县级);2004年4月,更名为翠云区,2007年1月,翠云区更名为思茅区,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