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

名称

高城镇

拼音

Gāoché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淄博市

所在区县

高青县

名称含义

镇政府驻地位于高城,故名。

名称起源

西汉时,现高城为被阳侯治所。南北朝孝武帝刘骏侨置渤海郡,被阳城为郡之治所。北朝齐时为长乐县治。隋大业二年(607年)为高苑县治所,直到民国。1948年,为高青县九区、十区的一部分。1956年3月,为齐东县高城乡、丁夏乡、李官乡和东刘乡的一部分。1958年,为高城人民公社,同年秋划归博兴县。1961年,为高青县高城区。1971年,复为高城人民公社。1978年,高城人民公社下设河西、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7个管区,辖77个生产大队。1984年6月,撤销高城人民公社,建立高城镇。

名称历史

隋大业二年(607)为高苑县治所。1948年,高城为高青县九区、十区的一部分。1956年3月,为齐东县高城乡、丁夏乡、李官乡和东刘乡的一部分。1958年,为高城人民公社,同年秋划归博兴县。1961年,为高青县高城区。1971年,复为高城人民公社。1978年,高城人民公社下设河西、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7个管区,辖77个生产大队。 1984年6月,撤销高城人民公社,建立高城镇,丁庄乡析出。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丁庄乡复并入高城镇。2012年12月高青县区划调整原花沟镇10个行政村划拨归属高城镇,全镇下设樊林、东刘、大王、高城、五里、闫马、丁夏、李官8个管区和河西社区,共有87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2017年,推进村庄合并,原87个村合并为42个行政村。

高城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