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原镇

名称

周原镇

拼音

Zhōuyuá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宝鸡市

所在区县

陈仓区

名称含义

周原:周秦王朝发祥地;镇乡级行政区划。

名称起源

因地处渭河北边二级阶地以上的黄土台塬,系周秦王朝发祥地,得名周原。

名称历史

周原镇古称遵义乡。明正德十六年(1521),全县编10乡49里,遵义乡辖遵义、善庆、众安、慕仪、暖泉5里。明万历五年(1577),全县编户49里,史称遵义里。清顺治十四年(1657),全县仍编10乡49里,周原称遵义乡。乾隆五十年(1785),全县编10乡、53里、20联、252村。遵义乡辖遵义、善庆、慕仪、众安、仁义、暖泉6里。其中联、村分川、原、山三类。周原属原联(5里)中的第四联(第五村去城35公里),光绪五年(1879),县令李正心划县为13段,每段义仓一所。原10乡53里依旧。1912年,改13段为13区,隶属第十三区称遵义乡。民国四年(1915)撤乡设13区,第十三区辖,区公所驻俱家村。1933年,县长全祖谋奉令实行保甲制,为第十三区遵义乡联保。1939年,县长王瑞奉划定13区为22乡(镇),隶属第十三区,辖汧水乡和周原乡。其中周原乡11保208甲。1949年7月14日,宝鸡解放,16日,成立宝鸡县人民政府,设周原区周原乡。1956年9月24日,全县撤区并乡,在原宝鸡县第十三区文广、有礼、靳庙、俱家、三盘沟、三村等小乡的基础上合并而成,隶属直辖乡。乡人民委员会设在南王村。1958年8月更名为红原公社。1959年1月4日由乡人民委员会改编为宝鸡市虢镇人民公社周原生产大队,领导机构为管理委员会。1961年10月4日更名为宝鸡县周原人民公社,领导机构为公社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动乱开始,又更名为宝鸡县红原人民公社。1969年10月18日,又恢复为周原人民公社,领导机构为革命委员会,办公地址由南王村迁至杜赵村。1984年5月改乡。1998年改镇,2003年3月撤县设区后属陈仓区。2005年10月,撤销索家村,并入第一村;撤销马家沟村,并入王家村。2016年12月,撤销杜赵村、南王村,成立文广村;撤销坡子村,并入第一村;撤销后董村,并入东王村。2018年末,全镇辖文广、张谢、太子沟、亚子、五联、有礼、王家、营子头、高里、第一村、第二村、油坊、西刘、中堡、东王等行政村和周原街道社区。

周原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