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

名称

凌海市

拼音

Línghǎi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锦州市

所在区县

凌海市

名称含义

依驻地座落于大凌河畔,辖区南临渤海湾,取其“凌”和“海”字而得名。

名称起源

清康熙元年(1662),改锦州为锦县,从此始有锦县之名。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锦县建制,于11月16日建立凌海市(县级市)。

名称历史

辽置永乐县,治今锦州市,为锦州治。元废。清康熙元年(1662),始建锦县,治所在锦州,属奉天省奉天府,三年(1664),置广宁府,锦县隶属广宁府。宣统三年(1911),裁撤锦县。1913年,废除锦州府,重设锦县,隶属奉天省辽沈道。1929年,锦县隶属辽宁省。1931年,锦县隶属奉天省。1934年,锦县隶属锦州省。1937年,锦县与锦州市分治,锦县仍属锦州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锦县隶属辽西专员公署,同年隶属辽宁省。1946年,成立锦义联合县,隶属热河省热东专署。1947年,锦县境大凌河以东地区归北镇县管辖。1948年,撤销锦义联合县,恢复锦县建制,成立锦县政府,仍隶属热河省热东专署。1949年,成立辽西省,锦县隶属辽西省,6月,锦县政府改称锦县人民政府。1954年,锦县隶属辽宁省。1955年,锦县人民政府改称锦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锦县隶属锦州专区专员公署。1959年,锦县隶属锦州市。1965年,恢复锦州专区专员公署,锦县复隶属该公署。1968年,成立锦县革命委员会,隶属锦州专区革命委员会,同年隶属锦州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恢复锦县人民政府建制,隶属辽宁省锦州市。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锦县建制,于同年11月16日建立凌海市(县级市),原锦县行政区域为凌海市行政区域,仍属辽宁省锦州市。名称沿用至今。

凌海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