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

名称

蔡甸区

拼音

Càidià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武汉市

所在区县

蔡甸区

名称含义

古时,蔡姓之族来此聚居,开设商店,故名“蔡店”。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将汉阳县所属蔡甸地区正式定名“蔡甸”。1950年8月,汉阳县人民政府驻地迁至蔡甸镇。后撤县设区,以之名区。蔡:姓氏;甸:郊外,此指武汉市的畿甸之区。

名称起源

1992年,国务院撤销汉阳县设立蔡甸区。

名称历史

战国,属楚;秦,属南郡,为郢县。汉,为江夏郡安陆县地。三国,属魏,始置鲁山县。吴嘉禾四年(235),曹操赤壁败后,与吴、蜀三分荆州,在荆州东。晋,江夏郡沌阳县,郡治沌阳在上昶城,后更置安陆县。自上昶移临嶂山,即今城头山,仍为郡治。南北朝时期,宋,沌阳县属江夏郡;齐,沌阳县属江夏郡;梁,沌阳县属江夏郡;西魏,曰汊川;后周,属复州。隋开皇十七年(597),置县汉津,属复州。大业初,改汉津曰汉阳。唐武德四年(621),至汉武、元魏俱置汉阳郡。天宝元年(742),改汉阳郡曰沔阳郡。宝历二年(826),以汉阳、汊川入鄂州,属淮南道。五代,属吴,俱淮南地;周世宗显德五年(958)以汉阳县置军。宋初仍为军,统县二汉阳、汉川。太平兴国二年(977),属汉阳军。熙宁四年(1071),废汉阳军为汉阳县,省汉川为镇,并其地入县,属鄂州。元祐元年(1086),复为军。靖康二年(1127),是时汉阳军属复州。绍兴元年(1131)汉阳军制置使,次鄂州。元,仍为军,统县如宋。至元十四年(1284),升为散府。其年行中书省迁于湖南,以鄂州设湖北道宣慰司,府隶之;十八年(1288),行中书省迁治鄂州,宣慰司徙治汉阳。十九年(1289),罢宣慰司,以府隶行中书省。至正十九年(1359),陈友谅僭国号曰汉,遂有汉阳,戍于西隅。明初,仍为府,统县如元。清康熙三年(1664),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雍正七年(1729),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领县四,将黄州府之黄陂县、德安府孝感县来属。乾隆元年(1735),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领县四,领汉阳县、汉川县、黄陂县、孝感县四县。乾隆二十八年(1763),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从此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阳夏分治,将县属汉口镇及周围数乡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汉阳县疆域被一分为二。1912年,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1926年秋,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新设的汉口特别市。次年1月,置京兆区,辖夏口、武昌、汉阳城区。国民政府迁至武汉;8月,废京兆区。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汉阳城区划归该市,所属乡、区仍隶属汉阳县。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1934年以后,改属第一和第三督察区。1946年,汉阳城区划归汉阳县,仍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17日,汉阳县解放,汉阳城区领与大别、琴台、鹦鹉3镇和福成乡划归武汉市;姚荻乡大部地区划归嘉鱼县。1950年8月26日,汉阳县人民政府从原汉阳城区显正街迁至蔡甸镇。1951年,改属孝感专署。1960年1月4日,撤销孝感专区,汉阳县划归武汉市领导。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汉阳县划归孝感专区。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将武昌县、汉阳县划归武汉市的批复》国发〔1979〕292号,孝感地区的汉阳县划归武汉市领导,为武汉市郊县。1992年9月12日,《关于湖北省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的批复》民行批〔1992〕101号,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