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暖泉镇

拼音

Nuǎnquá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营口市

所在区县

盖州市

名称含义

清代康熙年间,前暖泉村与后暖泉村中间地带为沼泽地,其中有一清泉,此泉终年温暖,冬季不结冰,故称暖泉。

名称起源

1994年撤乡建镇设立暖泉镇。

名称历史

日伪时期于境内设方屯村公所,下辖十二个屯,即前红旗堡、后红旗堡、前暖泉、后暖泉、蔡峪、方屯、三道沟、龙王庙、董店、七盘岭、义尔岭、屯道沟。1945年,曾一度沿袭伪满旧制。当时境内的十二个村同属尚和寨区政府管辖;1946年,实行乡、保、甲制,设方屯乡公所,领辖除伪满十二个屯外,新增二道沟,计十三个保;1947年,恢复原区、村政府建制,暖泉等十三个村划归团甸区管辖;1949年,盖平县以数字为区名,暖泉区属盖平县三区管辖,下辖未变;1956年,全县并区建乡。团甸区当时在暖泉境内建立暖泉和龙王庙两个乡。暖泉乡下辖前暖泉、后暖泉、前红旗堡、后红旗堡、蔡峪、方屯、二道沟、屯道沟等八个村。龙王庙乡下辖董家店、龙王庙、仁义(原名三道沟)、义尔岭、七盘岭等五个村;1958年3月,全县撤区并乡,实行一乡一社,将龙王庙乡并入暖泉乡。同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成立盖平县人民公社,暖泉划为团甸大队下辖的一个管理区,下辖十三个作业区;1959年,盖平县人民公社撤销,将团甸大队改为团甸人民公社,原管理区未变,原作业区则调整为大队;1961年,重新调整社队体制,由团甸公社划出成立暖泉公社,下辖前红、后红、前暖泉、后暖泉、蔡峪、方屯、三道沟、二道沟、龙王庙、董店、七盘岭、义尔岭、屯道沟等十三个生产大队,七十二个生产队;1965年盖平县改为盖县,暖泉公社仍辖十三个生产大队;1983年将暖泉人民公社改为暖泉乡,将大队改为村,下辖未变。1992年,撤县设市,为盖州市暖泉乡,下辖未变;1994年,撤乡建镇,建立暖泉镇,下辖未变;2004年,全镇并村,义尔岭村与董店村合并为义尔岭董店村,屯道沟村与方屯村合并为方屯村,后红村与前红村合并为前红村,蔡峪村与后暖泉村合并为后暖泉村,至此暖泉镇下辖七盘岭、龙王庙、义尔岭董店、三道沟、二道沟、方屯、前暖泉、后暖泉、前红九个村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