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兴隆镇

拼音

Xīngló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黑河市

所在区县

五大连池市

名称含义

取兴旺、隆盛之意。

名称起源

因境内兴隆村名而命名。

名称历史

1915年,为克山县警察第三区(德都镇)辖境。1929年,为德都设治局辖境。1930年,划为第一区,后改为东区。1938年,更名为东和村。1946年3月,设置东和区。1949年6月,改为第六区。1956年4月,撤区划乡,设兴隆乡。1958年9月,德都县与北安市合并后,改为青山人民公社的兴隆管理区。1963年9月,德都县恢复后,成立兴隆公社。1984年,公社改为乡,改为兴隆乡,隶属德都县。1996年,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后,隶属五大连池市。2018年5月30日,兴隆乡撤乡设镇,更名为兴隆镇。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