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明城镇

拼音

Míngché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佛山市

所在区县

高明区

名称含义

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置高明县,建城墙,称高明城,后简称明城,故名。设镇时沿用此名。

名称起源

1986年11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名称历史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在域内青玉岗高爽明亮之地驻军,称“高明寨”;明初续驻军,改称“高明巡检司”,隶高要县;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置高明县,建城墙,称高明城,后简称明城;1920年称高明县第一警区;抗日战争时期称高明一区;1950年称高明县第一区;1952年5月高明、鹤山两县合署办公称第十区;1954年7月两县分开办公复称高明一区;1955年6月称明城区;1958年称高明县环城公社,同年11月高明与鹤山两县合并,称高鹤县环城公社;1962年改称明城公社;1981年底称高明县明城公社;1983年11月撤公社改区公所,称明城区;1986年11月,实行撤区建镇,改明城镇。2003年,从新圩镇划出罗稳、苗迳归明城管辖。2005年5月27日,从西安划出崇步、潭塱、新岗归明城管辖(粤民区〔2005〕27号),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