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洪河乡

拼音

Hónghé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绥化市

所在区县

肇东市

名称含义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按井田制划井垦荒,依据《千字文》的数字划井,从南到北宙字、洪字、昌字、日字共四个井字,此地排到洪字,并且这里有条旱河。

名称起源

以河流命名。

名称历史

原属肇东县管辖;东北沦陷后,设洪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第四区,后改为洪河区;1948年改隶第四区;1956年分设永胜、八井两个乡;1958年将两个乡合并成立永胜人民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时,因本地与公社重名改为洪河公社;1984年改为洪河乡;1986年隶属肇东市,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