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人要的婴儿去哪了?宋理宗一道诏书建起慈幼局,比育婴堂早了近五百年

慈幼局

如果你以为"孤儿院"是近代才从西方传来的新事物,那可能要吃一惊:八百年前的南宋都城临安,已经有一座由皇帝下诏设立、有正式编制和预算的官办机构,专门收养街面上被遗弃的婴孩。它雇专职乳母哺育,管吃管住管教育,孩子成年还要替他张罗出路。这座机构的名字,叫"慈幼局"。

"慈幼"这两个字本身就大有来历。《周礼·地官》讲"保息六政",原文是"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把养护幼儿列为国家安抚万民的第一条政务,排在养老、济贫之前。可见早在先秦的制度设计里,"孩子养不养得起"就是官家该管的事。不过在很长的岁月里,这件事主要由佛教寺院承担——唐代长安等地的寺院设"悲田养病坊",依托"悲田"观念收容贫病孤弱,无依孩童也在其中;后来朝廷一度将其收归官办、拨田供养,寺院与官府合作收养的模式由此开了头(学界常见推断)。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此前写过宋代安济坊那类机构,它们重在"治病",性质是医院;而慈幼局一系重在"养人",收的是没人抚养的孩子——两条线并行,经常被后人混为一谈。

北宋把这件事从寺院手里接到了官府手里。据《宋会要辑稿》等文献记载,都城汴京设有"福田院",收养老、疾、孤、穷、无所依者,其中就有流浪街头的孤儿(建置沿革散见宋代文献,学界转引略有出入)。到英宗治平年间又增置南北两院,连同原有的东西两院共四院,每院有收养定额,合计可容上千人,钱粮由官府按例供给。一个依靠财政供养的收养网络,在一千年前的都城已经成形。

但光有收养机构还不够,因为很多孩子根本活不到被"捡"的那天。宋代东南地区长期存在"生子不举"的陋俗:家里太穷,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溺死或遗弃。这在当时不是秘密,地方官的奏疏、士人的文集里反复出现,被视为必须治理的社会顽疾,朝廷也多次下诏禁约。

元丰年间,苏轼被贬黄州,听说了邻近的岳州、鄂州一带溺婴成风——当地人家往往只养两男一女,多了就在水里解决,婴儿啼哭声里,一场场悲剧悄无声息。苏轼专门写信给鄂州知州朱寿昌——就是"二十四孝"故事里弃官寻母的那位。苏轼在信中建议:谁家肯收养弃婴,官府就按月支给米粟,并把抚养的成效当作赏罚依据(见苏轼《与朱鄂州书》,历来被研究宋代福利史的学者反复引用)。一封写给朋友的私人书信,实际成了一份可操作的民间救助方案。而宋代法令本身也给收养留了门:户令沿袭唐制精神,遗弃小儿被人收养后,可入养家户籍,以养父子的关系相待(转引唐宋户令,字句有省略)。官府发米、民间领养、法律认账,三头都堵上了。

到南宋,福建一带针对"不举子"之风出现了官绅合办的"举子仓":贫家妇女生育之后,可以到仓里领米,等于用几石粮食换孩子一条命(建制沿革散见宋代奏议与方志,各地做法不一)。救助的关口从"捡弃婴"提前到了"防弃婴",这一步在思路上是往前走的。

真正把这一切制度化的,是淳祐七年(1247年)十二月的一道诏书。据《宋史·理宗本纪》记载,宋理宗诏令临安府设置慈幼局。此后的运作大体是:街面上发现被遗弃的婴孩,由官府收养入局;雇请贫家妇人做乳母,按月支给钱米;孩子稍大,有的送入局中读书认字;到了成年,还会设法替他谋一条生路(具体章程散见《武林旧事》等宋人记载,细节诸家所记略异)。此后各州也有仿设者,"慈幼局"逐渐从一个都城机构变成南宋地方官制里的一类常设名目。从发现到收养、从乳哺到教育再到出路,一条龙都由官府兜底,等于把"养弃婴"当成了一项市政工程来办。一座都城级的弃婴收养体系,就这样在十三世纪中叶的临安城运转了起来。

放在世界范围看,这套体系出现得不算最早——西方一般认为1198年罗马教会医院设下的"弃婴轮盘"是近代以前弃婴收养的著名先例:那是一个嵌在墙上的旋转木柜,乳母把婴儿放进柜内转进去,不必露面也不必对话,医院开门便收下。这个设计比慈幼局早了半个世纪。但慈幼局仍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由中央政权下诏、在都城常态化运作的官办弃婴机构之一,比欧洲育婴堂的普遍兴起早了几百年,这一点常被研究中国福利史的学者拿来强调。

南宋之后,这条线没有断。明初把"养济院"写进了开国制度:洪武年间诏令天下府县设立养济院,收养孤老废疾,孤儿也在其列,口粮衣布由官府按例支给(《明会典》等所载,各地执行情况参差不一)。

到了清代,收养的重心进一步向婴幼儿倾斜。清初扬州等地已出现民间募建的育婴堂,京师也在康熙年间由士绅出资建堂收婴(起设年代诸书记载有出入)。雍正二年(1724年),朝廷诏令各省仿行设立,育婴堂由此在全国铺开:堂内雇乳母哺育弃婴,登记造册,婴儿的来历、性别、出生日期一一记档,乳母领工食银,婴儿生病延医诊治;有的地方还允许生母寄养、按月探视,甚至给日后想归还孩子的家庭留有回旋余地(各地章程不一,散见方志)。从福田院到慈幼局再到育婴堂,一套收养体系断断续续走了六百多年。

近代以后,育婴堂、慈幼局的名字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思路留了下来——今天的儿童福利院,收养的正是当年慈幼局收养的那一类孩子。不少研究社会福利史的学者甚至把宋代称作中国古代福利制度的高峰期:生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所葬,是那个时代士大夫共同的追求。机构在变,钱粮在变,孟子那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底色没有变。

回头看这条时间线:唐代悲田养病坊收容孤幼,北宋福田院官办收养,苏轼写信推广民间领养,南宋举子仓发米防弃,淳祐七年慈幼局把收、养、教、出路一手管齐,清代育婴堂铺向全国。中国古代的儿童福利不是一道诏书,而是一场跨越千年的接力。

问题留给你:如果穿越回南宋的临安街头,你捡到一个襁褓,会第一时间送进慈幼局吗?给米防弃婴和官办收养,你觉得哪种办法更治本?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喜欢这样的历史考据文章,别忘了点个关注,下一篇我们继续从古籍里挖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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