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兴隆镇

拼音

Xīngló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牡丹江市

所在区县

东安区

名称含义

1918年乜河街遭土匪放火烧毁,后改名“兴隆”,取“重兴乜河”之意。

名称起源

原名“乜河”,古称“尼叶赫”,满语为“水鸭子”之意。2013年10月28日复设兴隆镇。

名称历史

原名“乜河”,古称“尼叶赫”,已有500余年的历史。清末,“乜河街面繁盛,商店、客栈、作坊遍布,往来客商络绎不绝”,隶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1913年,隶属宁安县管辖。1918年遭土匪放火烧毁。1928年设乜河镇。1933年为乜河保,属第五区。1936年改称兴隆。1937年12月划归牡丹江市,设置兴隆区。1945年10月,仍为兴隆区。1949年12月划归海林县,为第十区,后改兴隆区。1956年3月,将兴隆区又划归牡丹江市,设置兴隆乡。1958年4月,将兴隆、胜利两个乡合并为兴隆乡,属郊区管辖。同年8月,将兴隆、东村两个乡合并,改称上游人民公社。1959年末将原东村乡划出后,改称兴隆人民公社。1960年8月并入东安人民公社,改为兴隆分社。1962年1月,恢复兴隆人民公社,属郊区。1969年4月,改称东方红人民公社。1970年9月,复称兴隆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改为兴隆乡。1985年5月,改设兴隆镇。1997年7月划归东安区。2001年2月22日,原东村乡并入。2007年12月19日,改设兴隆街道。2013年10月28日,复设兴隆镇。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