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回龙镇

拼音

Huíló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孝感市

所在区县

汉川市

名称含义

“回龙”指过去的回龙寺古迹,“镇”指行政区域名称。

名称起源

明嘉庆年间此地建有回龙寺古迹,以此得名。

名称历史

明末清初时属鸡鸣乡辖。1910年为二河区,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下区。1929年为第四区。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区。1937年属第三区回龙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回里乡。抗战胜利后属农田镇辖。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区田二河划为田农区。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区。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区(驻回龙湾)回龙乡。1954年六区改为五区,七区改为六区。1955年1月五区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区。1956年1月,七区改为二河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回龙乡。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回龙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回龙大队。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池口、回龙、皂港3个公社合并为回龙公社。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回龙管理区,属二河公社辖。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回龙区,辖池口、回龙、皂港、里潭、新集、糜北等乡。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回龙、池口、皂港3乡合并,建立回龙镇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